编辑:Admin上传时间:2025-09-17浏览:408 次
适用产品
适用于以下11类电子电气产品及其零部件和材料。
11类:大型家用电器,小型家用电器,IT及通讯设备,消费性设备,照明设备,电子电气工具,玩具、休闲及运动设备,医疗设备,监测和控制设备,自动售货机,不在上述10种的其他电子电气设备。
法规
2011/65/EU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(RoHS)
《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》
标准
IEC 62321系列标准
GB/T 39560系列标准
管控模式
产品需满足有害物质限值要求,并需正确加贴CE标识以及撰写技术文档和EU符合性声明。
管控物质
RoHS10项:铅(Pb)、镉(Cd)、汞(Hg)和六价铬(Cr(VI))、多溴联苯(PBBs)、多溴二苯醚(PBDEs)、邻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己基)酯(DEHP)、邻苯二甲酸二丁酯(DBP)、邻苯二甲酸丁苄酯(BBP)、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(DIBP)。
备注:欧盟原本提议新增“中链氯化石蜡(MCCPs)”和“四溴双酚A(TBBPA)”加入RoHS管控,目前提议被废弃,但欧盟表示此前利益相关方的反馈意见仍可供将来参考。